(一)建设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
项目名称: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改项目
项目建设地点: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(西区)永昌路3号。
建设规模及内容: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,占地面积不变。新建仓库一座,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。淘汰厂区现有熔炼炉8台,新增电弧炉8台(4用4备)。项目建成后,生产规模不变,仍为年处置利用废催化剂10000吨。
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:公司生产过程主要为对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进行处置利用,回收催化剂中的贵金属资源,年处置利用废催化剂10000吨,现有工程正常运行。投产至今,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,环保设施稳定运行,废气、噪声等均实现达标排放;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,不外排;固废处置符合环保要求,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。
建设单位: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马凤柏
联系电话:19912088500
邮箱:xingtailaotesi@126.com
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(西区)永昌路3号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。
评价单位:河北汇蓝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632966658
邮箱:1461764276@qq.com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。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。
在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,向建设单位致电、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邢台劳特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